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坚持公正司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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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。人民法院的职责和使命就是秉公办案,办公正案,办人民满意案。2014年,全省法院紧紧围绕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”的目标,牢牢把握司法为民、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,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。12月18日,“推进依法治省,守护七彩云南”系列新闻发布会之三,由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海埂会堂举行,主题是“坚持公正司法,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”。
省高院“坚持司法公正”新闻发布会严格执法,夯实司法公正的基础
法治既是社会稳定的“压舱石”,也是人民维护合法权益的“重武器”。人民法院严格执法,坚持以事实为根据、以法律为准绳,最大限度做到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、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、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,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。一年来,云南法院审结严重危害公共安全、侵犯公民人身权利、社会影响重大的昆明火车站“3.01”暴恐案、巧家“5.10”爆炸案、发生在富源县的刘某某等特大抢劫杀人案等案件,有力打击涉恐涉暴犯罪。审结毒品犯罪案件4176件,保持对毒品犯罪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。严惩贪污、受贿、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664件,促进廉洁政治建设。同时加大对民生案件的关注和保护,加大对食品安全、环境保护等案件的打击力度。
2014年,全省共新收各类案件270086件,同比上升11.06%;审、执结各类案件226311件,同比上升9.08%;结案标的额366.59亿元。其中,审结刑事案件27788件、民商事案件115089件、行政案件1570件、国家赔偿案件38件、申诉、申请再审案件1909件,减刑、假释案件44035件,执行结案 35882 件。繁重的审判任务向社会庄严宣告:受到侵害的权利一定会得到保护和救济,违法犯罪行为一定要受到制裁和惩罚。人民法院有信心通过严格司法,惩罚犯罪,保障人权,推进平安建设,增强公众对社会公正的信心。
阳光司法,把握司法公正的关键
“正义不仅要实现,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。”只有司法公开,才能筑牢司法公正的基石。全省法院认真构建开放、动态、透明、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,把司法权的运行置于“阳光”之下,最大限度地遏制背离公正司法的潜规则的生存空间,已经初步建设好审判流程、裁判文书、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。
打造审判流程公开平台。通过审判流程公开平台,让审判流程看得见、摸得着、听得到。云南法院整合现有诉讼服务资源,将原有的立案大厅“升级”为涵盖立案、信访、咨询、律师阅卷、法官与律师会见等多功能为一体的“诉讼服务中心”。当事人凭借立案后自动生成的信息查询密码,即可在云南任何一个法院的“信息岛”上、云南司法信息网、12368电话平台、诉讼服务中心等四种方式了解案件所处环节。
建设裁判文书公开平台。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最终“产品”。全省法院严格落实裁判文书上网各项要求,认真做好文书上传工作,确保裁判文书在生效后七日内上网。同时,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,本着对“产品”高度负责的理念,把法官的才华、智慧、学识充分体现到裁判文书中,让当事人通过裁判文书感受到司法的公正,赢得明白、输得服气,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。全省法院已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生效文书36690篇,文书上网数量居全国第7。
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。通过及时公布对被执行人采取财产申报、限制高消费、限制出境等强制执行措施,用执行信息公开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。通过积极推进法院与公安、金融、工商、国土、建设等部门“点对点”执行查控机制建设,实现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与社会诚信体系对接,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解决“执行难”问题。通过涉诉资产拍卖全部纳入第三方交易平台,实行电子竞价和网上交易,让执行活动全程“曝光”。全省法院全年执结35882件,涉及标的额149.6亿元,极大地维护了司法公信力。特别是通过深入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,执结涉民生案件1497件,执行到位标的额6224万元,执结率高达91%,通过执行力度向涉诉特困群体传达司法“温度”。
全省法院大力推行“阳光司法工程”活动,深入学校、厂矿、乡村、社区,审理案件 832件(次);建立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、基层组织群众代表旁听减刑、假释案件庭审常态机制,接待庭审观摩上万人次;网络庭审直播25期,每期网民点击率超5万;腾讯和新浪官方微博粉丝超过40万。
全省法院还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,积极开展代表委员定向结对联络工作,召开不同形式的座谈会,了解情况,改进工作。邀请代表委员、基层民众旁听庭审,开辟监督联络“绿色通道”;聘请法学界知名学者、律师和传媒专家作为司法信息传播策划专家库,注重运用新媒体手段合法、合理、合时、合适地“发声”。
深化司法改革,打造公正司法的动力
全省三级法院均成立“一把手”为组长的司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,作为全国第2批试点省份,根据省委政法委的安排部署,确定昆明、普洱两个中院及其辖区西山、寻甸、思茅、景谷四个基层法院为司法改革试点法院。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,出台《云南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》及相应的20余项配套制度。
通过司法改革,积极探索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机制,落实让审理者裁判、由裁判者负责。规范院长、庭长对审判工作的监督管理,理顺审判权与审判管理权的关系,让院长、庭长通过参加合议庭担任审判长的方式行使审判权,指导审判工作。全面推行合议庭成员交叉阅卷制度,建立领导干部干预案件记录制度,解决内部去行政化问题,保障法官依法行使审判权。
全省法院还加强对审判业务指导,出台关于规范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、小额诉讼案件的受理标的、审查行政案件申请再审和申诉程序、财产刑执行工作等文件,推进办案规范化。加强审判管理,开展“办案数量最多、办案效率最高、办案质量最好、均衡结案度最优”的评比活动。以上网裁判文书、案件常规评查、庭审观摩、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等硬指标为“风向标”,强化公正司法意识。
云南高院就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程序,出台了相关的实施意见;就人民陪审员制度,积极协调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《关于人民陪审员经费保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》,2015年,力争实现人民陪审员倍增至9000名的目标。对全社会关注的涉诉信访问题,云南法院倾注心力、从便民利民出发寻找更好的解决途径,建成开通了远程视频接访系统,为信访当事人提供了更为便捷、省时省钱的申诉渠道。
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,培养公正司法生力军
坚持公正司法,关键是要建设一支思想政治素质好、业务工作能力强、职业道德水准高的法院队伍。
全省法院在2013年“作风改进年”的基础上,将2014年定为“素质提升年”,认真学习、宣传、贯彻四中全会精神,全面提升干警能力素质。通过开展“良知道德公正廉洁”专项教育,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,将公正司法内化于心。通过解决“门难进、脸难看、事难办、立案难、诉讼难、执行难”和“关系案、人情案、金钱案”等“六难三案”的司法作风问题,将整改成果外化于行。
全省法院着力提升队伍正规化、专业化、职业化水平。严格把好“入口关”,通过“走出去”到浙江大学等接受高层次培训、云南法官进修学院历时五年“走下去”到基层法院巡回培训等方式,不断加强法官的职业化、专业化建设。干净的内心、良好的品行、坚定的操守是公正司法的内在防线。吸引更多的优秀法律人才加入到审判队伍中来,努力提高专业素质,使每一位法官都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、灵活的思维、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、广博的社会阅历、高尚的人格和职业操守,以应对日益复杂化的司法需求。
同时,全省法院从实现公平正义的高度出发,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诉权,努力消除群众诉讼障碍,不断强化服务意识。诉讼服务中心采取统一标牌标识、增设24项服务功能、探索开展网上诉讼服务等措施,诉讼服务更加规范、高效、顺畅。依法做到有案必立、有诉必理,决不能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;认真审理好每一起案件,加强法律释明、诉讼引导和判后说理,决不能让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不赢官司,决不能让当事人输得不明不白。
建立案件“终身负责制”,促使审判人员在每一个案件中尽到应尽的义务,以提升判案质量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有针对性地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,加强对干警的管理和监督,云南高院先后对院机关及17个中院、60个基层法院、5个法庭开展审务督察和专项检查。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,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,努力促进干警清正、队伍清廉、司法清明。
2014年,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。十八届四中全会启动了法治中国的“加速器”,将保证公正司法、提高司法公信力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,站在法治云南建设提速的关口,全省法院将把握机遇,敢于担当,坚持公正司法,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