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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罗平检察院“12·4国家宪法日”宣传有声有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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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省罗平县人民检察院扎实开展以“弘扬宪法精神,建设法治中国”为主题的“12·4”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,开展升国旗、检察官重温检察官誓词、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、宣讲宪法和法律、宣传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类型及群众举报途径。

“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,我宣誓:忠于国家、忠于人民、忠于宪法和法律,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,恪守检察职业道德,维护公平正义,维护法制统一。”罗平县人民检察院认真组织升国旗、全院检察官重温检察官誓词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《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提出,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,弘扬宪法精神,并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。根据决议提出的建议,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。2014年12月4日,是我国首个“国家宪法日”,现行宪法颁布实施已经32年了。

云南省罗平县检察院扎实开展“12·4”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。检察长鲍顺林介绍,云南省罗平县检察院这次宣传突出四个重点:突出宪法学习宣传的全民性,坚持从实际出发,从群众需要出发,推进宣传活动深入基层,深入群众,实现宣传活动全县全覆盖;突出宪法学习宣传重点性,加大领导干部、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宪法宣传教育,精心制作宣传教育展板,增强宣传活动的针对性、实效性;突出宪法宣传教育的社会性,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,借助罗平电视台、罗平时政报、罗平电子政务网大力宣传宪法和宪法知识;突出宪法宣传教育的长久性,组织开展有声势、有影响、效果好的集中活动,组织开展生动活波、群众容易接受的日常活动,确保活动有声有色、高潮迭起。

罗平县人民检察院为开展好“12·4”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,传播法律政策,在县城主要街道设点宣传,咨询活动中,过路群众纷纷驻足观看宣传版面或进行法律咨询。

罗平县人民检察院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,认真学习贯彻全会《决定》,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,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,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;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根本要求,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;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,更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;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,推动法治中国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。

云南省罗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进社区、进机关、进街道、进学校、进农村进行宣传,重点宣讲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、根本任务、基本原则,大力弘扬宪法精神,引导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、增强宪法观念,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、保障宪法实施。

  罗平县人民检察院借助罗平电视台、罗平时政报、罗平电子政务网大力宣传宪法和宪法知识,并公布举报电话0874-8222000

【文:云南省罗平县县委宣传部 李宝华  摄影:张晓徽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