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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长白山跟团游时,如何避免被强制消费或选择额外付费项目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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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长白山跟团游的常见“坑”

长白山因其独特的天池、雾凇瀑布、温泉和滑雪资源,每年吸引大量游客。但低价团、强制自费、隐形消费等乱象屡禁不止,尤其集中在以下环节:

低价陷阱与强制购物:部分旅行社以“399元5日省外游”等超低价揽客,实际靠购物回扣和自费项目盈利。导游可能缩短景点时间、增加购物点,甚至言语威胁“不购物不发房卡”。

自费项目层层加价:合同中的“自愿项目”上车后变强制。例如导游要求每人交1000多元“小交通费”,或说不买280元VIP就看不了天池。有游客反映,不交钱就被晾在景区外。

合同模糊与“货不对板”:住宿从“四星级”降为“三星级”,用餐如“人参宴”变成木耳泡菜,景点游览时间被大幅压缩。

黑导游与非法接驳:长白山当地存在大量无资质“黑导游”和“黑车”,司机、酒店、票贩子形成利益链,利用信息不透明从中提成。

二、出行前:选团与签合同是避坑第一关

选择旅行社和签订合同时,务必做足功课:

核查资质,远离“黑社”

通过“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”或“文旅之声”微信公众号查询旅行社《营业执照》和《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》。

警惕社交平台上以“定制师”“旅游顾问”“俱乐部”名义招揽的无证经营者。

拒绝不合理低价团

提前查询机票、火车票、长白山门票及当地住宿价格,估算合理成本。如果团费远低于这些基础费用,必然有购物或自费补偿。

不轻信“免费旅游”“政府补贴”等噱头,这类产品常以诱导购物或非法集资为目的。

签订2026新版官方合同

自2026年3月31日起,文旅部联合市监局推行新版《团队境内旅游合同》,旧版全面停用。新版合同明确要求:

所有购物点、自费项目必须逐条列明,包括门店名称、停留时长、商品品类、价格,并标明“自愿选择”。

禁止使用“准星级”“同级替代”“仅供参考”等模糊表述,住宿酒店名称、餐饮标准、每日景点游览时长都要精确标注。

团费必须转入旅行社对公账户,拒绝向导游或销售个人微信转账。

拿到合同后重点核对:旅行社全称、地接社信息、购物安排、自费项目及价格、拼团转团规则、违约责任。

三、行程中:保持警惕,依法应对

核实导游与行程

确认导游佩戴“电子导游证”,核对车辆、酒店、景区是否与合同一致。发现不符立即拍照/录像留存。

每日出发前对照合同查看当日景点、购物点及停留时长,防止擅自更改。

面对强制消费的四大原则

安全第一,冷静取证:不正面冲突,避免落单。同时用手机录音、录像记录导游的威胁言行、购物店场景,重点拍摄导游证、商品标牌和购物小票。

依法明确拒绝:礼貌告知导游其行为违反《旅游法》第三十五条,旅行社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、参加付费项目。

联合同团游客:集体抵制比单独对抗更有效,推选代表与导游/旅行社沟通,或一起拨打投诉电话。

现场投诉:立即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12315市场监管投诉电话。新版合同规定,旅行社擅自增加购物或自费项目,游客有权拒绝并要求退还费用。

长白山特有的自费小心

“小交通费”:景区环保车、倒站车等必要交通费应含在团费或明确标价,导游额外收取高额费用属违规。

“VIP通道”:天池主峰等景点只有固定的售票渠道,不存在强制购买VIP才能看天池的情况,要求加价购买VIP即为欺诈。

“民俗体验/参观工厂”:如“非遗体验”“药厂参观”等名义实为购物店,可要求按合同行程走。

四、行程后:依法维权,追回损失

如果已经遭遇强制消费,不要自认倒霉,应果断维权:

30天内可要求退货退款

根据新版合同和《旅游法》,旅行社强迫购物,游客在行程结束后30日内可要求旅行社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款。

索赔违约金

强制购物:旅行社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%支付违约金。

擅自增减购物点:每次支付团费10%的违约金。

擅自变更行程/缩减景点:赔偿未完成服务的费用并支付同额违约金。

投诉渠道与材料

投诉电话:12345、12315。行程结束90天内均可投诉。

所需证据:旅游合同、付款记录、行程单、录音录像、购物小票、导游威胁截图等。

如果协商无果,可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。

五、长白山自由行与跟团游的选择建议

如果实在担心跟团踩坑,可考虑半自由行或纯自由行:

交通:高铁直达长白山站,出站打车/正规网约车至二道白河镇,不轻信车站拉客拼车。

门票:通过“长白山”官方公众号或小程序实名预约,景区常有免门票活动(如2026年4月前曾面向全球免票)。

住宿与游玩:住在二道白河镇,离北坡近、配套完善。游玩顺序推荐天池→长白瀑布→小天池&绿渊潭→地下森林。

总结:在长白山跟团游时,只要做到“查资质、签新版合同、拒低价、存证据、敢投诉”,就能极大降低踩坑概率,安心欣赏长白山的天池、温泉和雪景,让旅行回归美好本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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